公安部去年前十月解救7萬餘被拐民眾
  新快報訊 記者4日從公安部打拐辦獲悉,2013年1月至10月,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4萬餘起,解救7.4萬餘人,打掉拐賣犯罪團夥5000餘個,刑事拘留3.3萬人。2014年,官方將加強整治買方市場,目前“一般不追究買主刑事責任”的司法實踐導向或將扭轉。
  去年打拐刑拘3萬餘人
  因被拐嬰兒數量多、社會影響惡劣,“陝西富平拐賣嬰兒案”成為全國知名的大案。擔任陝西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副主任的張淑俠,在不到三年時間里,利用身為醫生的便利條件,拐賣嬰兒七人並致其中一嬰兒死亡。案件告破後,輿論一片嘩然。
  公安部刑偵局打拐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3年1月至10月,全國共偵破拐賣婦女案件3.4萬起、拐賣兒童案件6000餘起,解救婦女5萬餘名、兒童2.4萬名,打掉拐賣犯罪團夥5000餘個,刑事拘留3.3萬人。
  3000餘被拐兒童回家
  中國官方2009年建立全國打拐DNA信息庫。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最新數據顯示,全國打拐DNA信息庫自建立以來,通過血型比對,已為3000多名多年前失蹤被拐兒童找到親生父母。其中,2013年1月至10月,共有454名兒童通過該信息庫找到親生父母。
  公安部打拐辦副主任王瑩告訴記者,2013年,中國警方先後與越、緬、老三國合作偵破多起特大跨國拐賣婦女案,與國際移民組織駐華聯絡處合作偵辦拐賣哥倫比亞婦女來中國強迫賣淫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00多名,解救被拐婦女兒童700餘名。
  司法實踐導向或將扭轉
  針對收買被拐兒童的行為人,中國現行的法律雖然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條款,但如果買主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解救兒童,可不被追究刑事責任。故現實執法往往側重於懲治拐賣者,買主很少受懲罰。
  2013年,“買方市場”在拐賣犯罪中的源頭地位得到了國家層面的重視。該年下發的《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年)》提出“加大拐賣人口犯罪‘買方市場’整治力度,從源頭上減少拐賣人口犯罪的發生”。
  記者獲悉,基於上述分析,2014年,公安部門將加大對重點地區和買方市場的綜合整治力度,並會同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研究修改完善刑事法律規定,加大對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懲治力度,扭轉目前一般不追究買主刑事責任的司法實踐導向。
  (中新)
(原標題:被拐婦兒買主 今年或將被究刑責)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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